家住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小区的周红老大娘,听说记者正常采访防护网的事,语气中充满了无奈:“防护网安5年了,这心里也跟着憋屈了5年。”
周大娘住的是五楼,刚搬进来的时候,在宽敞的阳台上,周大娘每天都要看看远处的风景。可是没过多久她就发现楼下的邻居们陆续给阳台安装了防护网,儿女们担心楼下的防护网给家里带来隐患,于是也安上了防护网。原本亮堂的阳台,视野一下子变得憋屈了许多。
“有了防护网之后,楼变得不好看了,人也像呆在笼子里一样!”周大娘心中一直有个希望,就是有一天能摘掉这个一看就闹心的阳台防护网。
家住哈市香坊区旭生街翠海花园的车建鹏近日准备携家人出游。由于住在顶楼,家中无人万一发生盗窃怎么办?车先生便想到了把观景阳台安装防盗护网,然而这个举动却遭到了社区物业的阻止和邻居的反对。“两家阳台仅有一墙之隔,如果他家安装了防护网,盗贼就可能从他家的防护栏上跃到我家来,我家的安全就得不到保障。”邻居王先生说。于是王先生找到了物业,希望物业能够出面解决。物业的工作人员说,按照新的《物权法》规定,安全受到危害能够最终靠法律手段解决。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安装防护铁栅栏大多分布在在一些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所建的小区,在一些新建的小区很难见到这样的情况。“封闭式小区不允许业主安装防护栏,怕影响美观,但没什么法规能够约束这种行为,我们都有24小时保安在小区内巡视,最大限度减小或者避免盗窃事件的发生,也有一楼的几家业主还是安装了防护栏。”哈市海富康城小区希美物业负责人说。
一些居民希望有关部门通过《物权法》可以有明显效果地的限制防护网的混乱安装状况,小区有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居民原本安装防护网是为了防盗贼的,可是它同时也带来了不少隐患:成为盗贼的梯子,救火的障碍,甚至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
今年“十一”长假期间,家住香坊区绝缘街522栋的黎先生就遇到了一件令他后怕的事,去年花三千多元安的防护网,今年两岁的孙子淘气将脑袋伸出了防护网外,脑袋悬在防护网外,孩子哇哇大哭,缩又缩不回来。没有办法只好借一个电焊,割开了防护网,才救了孩子。“这要是出了什么样的问题,后悔一辈子,贼没防着险些给家人带来危险。”黎先生说。
今年8月份,道外一居民区的三四楼频发入室盗窃案件,经过警察的认真勘察,发现有一部分被盗居民家的楼下安装了防护网,有的则是自家的防护网“引狼入室”的。
日前,哈市宣西小区5楼一户居民家着火,因该户居民家中无人,消防战士打算破窗进入救火,但防护网挡住了消防战士。无奈,消防战士破门而入,将火扑灭。防护网延误最佳救火时间。
据哈市消防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坚固的防护网往往成了影响逃生和扑火的障碍。面对人为设置的障碍,消防部门出火警时,少不了带上切割机和无齿锯应对防护网。
国家建设部明文规定:除建筑建设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石家庄、沈阳、广州、深圳等城市政府已经明令拆除防盗铁栅栏,并规定居民住宅应该采用技防措施,不得安装防盗栅栏,可设置内置式防盗安全窗(网)。而近年来哈市一些居民小区防护网安装的随处可见,带来了诸多问题。
闽江社区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防护栏是业主们自己安装的,如果业主们都自愿拆掉也能还给小区一个好的环境,但是万一某业主家发生盗窃,这个责任我们也负不起啊。
一位社区工作人员说得很实在:社区或物业公司应尽职尽责服务小区,如加强巡查、及时报警等,建立起过硬的小区人防管理体系,从根本上拆掉居民心里的网。
2003年2月份,哈尔滨市的人大代表李长才、程跃群和翟秀英联名向哈市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一份关于清除防盗铁栅栏、开展绿色通道工程的建议,提出政府有关部门应修订出台哈市娱乐场所和居民住宅防护网安装管理办法,开展创建生命绿色通道活动,拆掉影响安全、影响城市形象的铁栅栏等建议。
日前,记者正常采访了当年提案者之一原人大代表李长才。他说,当时根据真实的情况如果在哈市拆除还不太现实,这回有了《物权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邻里之间的权益应该是件好事,但是这部法律毕竟刚刚实行,有很多细节还要进一步的完善。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物业处有关人员说,刚实施的《物权法》有很多涉及到相邻权的问题,比如一直备受市民关注的阳台防护网的事。虽然现在一些相关的配套细则还没有出台,但是有了这部法律,相信很多涉及到相邻权的问题都会得到解决。
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章“相邻关系”规定了九条内容,明白准确地提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地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因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可能的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