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海南省施行〈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方法》规则,饮酒后驾驭电瓶车等非机动车的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给予罚款50元。
(二)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高架桥、专供机动车通行的立交桥或许其他机动车专用路途、电瓶车限行区域;
(四)遇有车辆接近时,忽然加快横穿机动车道或许忽然变向行进等风险驾驭行为;
(五)双手离把、扶身并行、相互追逐、超速行进、弯曲竞驶、逆向行进、竞技、扮演等损害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的行为;
(八)吸烟、饮食,阅读、运用手持电话或许其他电子通讯设备等阻碍驾驭安全的行为;
一起,电瓶车的制动、喇叭、夜间照明和反光设备等安全设备功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途行进。
在电动自行车上装载物品的,应当恪守相关法令、法规规则并采纳加强固定办法,避免产生物品散落、飘洒等影响路途通行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