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北建施〔2023〕625号)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建筑劳务市场行为,加强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监管,严防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查严防高处坠落、火灾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促生产稳增长保驾护航,推动建筑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我局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组织并且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并对合浦县、铁山港区进行了层级监督
本次检查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我局组织了4个检查组,通过双随机的方式共抽查了16个(城区12个、合浦县2个、铁山港区2个)项目。检查采取现场查看、抽检材料、抽测工程结构、查阅设计图纸与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责任人等方式来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共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隐患停工通知书1份、隐患整改建议书4份,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保障了我市建设市场秩序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从检查情况去看,我市建筑市场基本健康有序,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状况基本稳定受控。
部分受检项目存在未提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和租赁合同的情况[如由广西宇丰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贵恒·碧海兰庭(1#商住楼,2#3#住宅楼,地下室)]。
1.受检项目普遍不能提供有效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如由北海我秀阿萨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数字科学技术创新产业基地网红城市一期11#住宅楼、12#住宅楼、13#住宅楼、地下室)。
2.部分项目农民工工资确认表、考勤表存在代签嫌疑[如由广西恒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惠科新城项目配套路网汇江大道(北海大道至K0+500段)工程]。
1.部分项目检查时管理人员未到场履职[如由河南贵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广西华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双氧水原、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中心控制室、消防泵房、动力车间、一车间、软水站、门卫二/磅房)]。
2.质检员日巡检记录、安全员巡检记录未如实反映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如由江西良益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广西远超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玫瑰南郡一期,由广西大厦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广西新大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喜润·幸福里学府二期(7#楼及地下室)工程]。
1.部分项目混凝土存在涨模、烂根的质量缺陷[如由广西北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广西昊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北投观海上城S2地块12#楼、13#楼、14#楼、门卫2、地下车库一区项目,由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广西恒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的高端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一期)项目]。
2.部分构造柱纵筋搭接长度不足,部分主筋偏位[如由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广西南宁建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海上明月项目A标工程(1#、2#、5#、8#住宅楼,4#、13#、15#-23#、25#、31#-42#商务办公楼,14#幼儿园及26#-30#商业楼)]。
3.部分项目楼板面筋保护层厚度抽测不合格(如由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广西南宁建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海上明月项目A标工程(1#、2#、5#、8#住宅楼,4#、13#、15#-23#、25#、31#-42#商务办公楼,14#幼儿园及26#-30#商业楼)。
4.个别项目未能提供规范要求比例的闭水试验报告[如由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北海慧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廉州湾大道工程(西门江西岸至向海大道路口段海城区段)项目]。
5.个别项目局部水稳基层存在松散,浮料问题,水稳基层已摊铺完成3周以上,未有任何保护措施,未满足水稳基层施工完成后15天内进行面层作业的规范要求[如由中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广西恒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惠科新城项目配套路网汇江大道(北海大道至K0+500段)工程建设项目]。
1.部分项目电梯井内脚手架搭设与实施工程的方案不符,主杆间距过大,部分楼层无连墙件拉结,架体上违规堆积大量砖等建筑材料;外架与主体间隙大于15cm无保护措施[如由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广西恒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的高端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一期)项目]。
2.个别项目屋顶楼梯间的外架兼做模板支撑;脚手架连墙件缺失,违反了《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有关法律法规(如由江西良益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广西远超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玫瑰南郡一期)。
3.个别项目楼层顶部有大量悬空未拆除的模板。楼层后浇带未设置独立的模板支撑系统,剪刀撑及封顶杆缺失。[如由北海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北海市第十四中学项目(教学楼1#楼、教学楼2#楼、教学综合楼、阶梯教室、学生宿舍1#楼、1#门卫室)]。
4.个别项目临时施工用电存在部分线路未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设置,开关箱箱线端子,部分机具未作接零保护(如由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施工、广西同洲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数字科学技术创新产业基地网红城市一期11#住宅楼、12#住宅楼、13#住宅楼、地下室)。
5.个别项目局部临海部位安全防护栏杆缺失,未张挂安全防护网[如由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北海慧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廉州湾大道工程(西门江西岸至向海大道路口段海城区段)项目]。
1.个别项目消防水管设置滞后于现场施工进度;部分楼层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缺失;消防水源未接通(如由广西北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广西昊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北投观海上城S2地块12#楼、13#楼、14#楼、门卫2、地下车库一区项目)。
2.部分灭火器压力指示不在有效范围内[如由广西大厦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广西新大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喜润·幸福里学府二期(7#楼及地下室)工程]。
部分项目基坑边安全防护栏杆缺失,无警示标志(如由江西良益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广西远超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玫瑰南郡一期)。
1.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投保建筑施工安责险[如由北海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北海市第十四中学项目(教学楼1#楼、教学楼2#楼、教学综合楼、阶梯教室、学生宿舍1#楼、1#门卫室)]。
1.部分项目未提供实施工程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复核记录;未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复核记录[如由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广西南宁建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海上明月项目A标工程(1#、2#、5#、8#住宅楼,4#、13#、15#-23#、25#、31#-42#商务办公楼,14#幼儿园及26#-30#商业楼)]。
2.部分项目未提供平行检验记录(如由广西北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广西昊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北投观海上城S2地块12#楼、13#楼、14#楼、门卫2、地下车库一区项目)。
3.部分项目未提供旁站方案[如由河南贵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广西华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双氧水原、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中心控制室、消防泵房、动力车间、一车间、软水站、门卫二/磅房)]。
4.个别项目周例会佐证材料不全[如由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北海慧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廉州湾大道工程(西门江西岸至向海大道路口段海城区段)]。
(一)本次检查发现,玫瑰南郡一期项目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项目存在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做通报批评,并责令继续整改。
(二)本次检查发现,数字科学技术创新产业基地网红城市一期11#住宅楼、12#住宅楼、13#住宅楼、地下室项目建筑设计企业未按时提供有效的工程款支付担保。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的建筑设计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继续整改。
(三)截至2024年4月24日,本次部分受检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材料到我局进行审核或所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这些施工、监理单位做通报批评,并责令继续整改,具体单位信息见附件。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均将以不良行为信息记入“北海市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
(四)以上通报涉及企业务必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整改材料,逾期未整改或不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我局将进一步严肃处理。